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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底的一个多雾而阴冷的晚上,在贝克街的家里,我与福尔摩斯坐在熊熊燃烧的炉火两边。在我们到德纹郡去经历了那场令人不愉快的与魔犬有关的案件以后,他又参与了两件极为重要的案件。在第一个案件里,我的伙伴揭发了阿勃务上校的丑闻,因为这个上校与出名的“无匹俱乐部”纸牌舞弊案大有关联;在第二个案件里,我的伙伴保护了不幸的蒙德邦谢夫人,使她免于背负谋害其夫前妻之女卡莱小姐的罪名——这个众所周知的年轻女子,在案件发生了半年以后仍旧活着,并且还在纽约嫁了人。

    福尔摩斯由于在一连串极端困难而又非常重要的案件里获得了巨大成功,因此神采奕奕,我趁机诱使心情不错的他,谈起了神秘的巴思柯威尔一案的详情。我一直耐心地等待着这个机会,据我所知,我的伙伴是不准许各个案件相互搅在一起的,以免使他那清楚的大脑因为回想过去的事而分散对眼前工作的精力和注意力。莫蒂默医生陪准男爵在伦敦,他们正准备出发做一次长途旅行,以便恢复亨利爵士那受到严重刺激的神经。某天下午,他们来拜访了我和福尔摩斯,所以,自然而然地谈起了这个问题。

    “案件的全部经过其实是这样的……”我的伙伴说,“从自称是斯特普尔顿的那个生物学家的角度来看,是十分简单明了的。尽管对我们而言,起初难以得知或推断他所有行动的动机,就连真实情况也只能了解一部分,所以,就使得破案途径显得纵横交错了。我与斯特普尔顿夫人已经深谈两次了,现在,这个案件的眉目已经完全清楚了,我不知道还有任何不解之处,在我那带有索引的案件统计表的B字栏里,你们可以找出几条有关这一案件的摘记。”

    “亲爱的福尔摩斯,或许你愿意把全案的简要情况说一说吧?”我问道。

    当然,我很愿意说一说,尽管我无法保证所有真实情况都可以记住,精力、注意力的高度集中,可以淹没对于过去事件的记忆。一个正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律师,可以就本案的问题与另一个专家进行雄辩,不过,经过一两个礼拜的法庭诉讼以后,这个案件就差不多被他忘得精光了。所以,在我的头脑里,后来的案件印象不断地替代了以前各个案件的印象,比如,卡莱小姐的案件也就模糊了我对巴思柯威尔庄园案的记忆。明天或许又要来什么案件问题了,同样,也会替代了漂亮的法国姑娘与臭名远播的阿勃务两案的地位。但有关巴思柯威尔的魔犬这个案件,我倒愿意尽量可能准确地把情况告诉你们,若我遗忘了什么地方的话,那么,请你们再进行补充。

    毫无疑问,我的调查证实了巴思柯威尔家族的画像并没有骗人,所谓的斯特普尔顿,的确是巴思柯威尔家族的子孙,他就是查尔兹爵士的弟弟罗杰的儿子。罗杰带着不好的名誉远走到南美洲,传闻他在那儿没结婚生子就死了。事实上,他不仅结了婚,而且生了一个儿子。罗杰的儿子长大后,娶了一个哥斯达黎加的美人蓓丽儿·佳罗茜娅,在一次挪用了一大笔公款以后,他就化名范代勒,逃到英格兰来了。在我国约克郡的东部,范代勒开办了一所私立小学,他之所以想做一番这项事业,是因为他在途中结识了一个患有肺结核的优秀教师,名叫伏芮泽,范代勒想利用伏芮泽的能力做一番成功的教育事业,但这个伏芮泽因肺结核发作病死了,而且传染了不少学生,甚至死了三个男生,搞得这所学校一时臭名远扬。范代勒夫妇以后就改姓斯特普尔顿,并带着剩余的金钱,带着未来的美好计划与对昆虫学的嗜好迁到英格兰南部去了。我从大英博物馆的资料得知,范代勒在昆虫学这一门学问里,还是一个公认的权威,并且有一种飞蛾是因为他在约克郡居住时期第一个发现的,因此,这种飞蛾也就永久以范代勒为名了。

    现在,我们谈到斯特普尔顿的那一段生活,的确会引发我们极大的兴趣。显而易见,他在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了,仅有两个人阻碍他获得巨额财富。我确信,在去德纹郡的时候,他的计划还不清晰,但从他带着自己的妻子而又让她以妹妹的身份出现这一点看来,很显然,他从一开始就是处心积虑的。尽管他很可能还没确定整个阴谋计划的所有细节,但很明显他已想到将漂亮的妻子用做钓饵了。他下定决心,要把这笔巨额财产搞到手,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不怕冒任何风险。他最初的行动就是,第一步把自己定居在邻近祖宅的区域,越近越好。

    第二步,他就是成功培养起与查尔兹爵士与其他邻居的友情来,而且查尔兹爵士亲口告诉了他有关巴思柯威尔家族魔犬的传说,所以也就为自己铺了一条通向暴死之路。斯特普尔顿,我还这样称呼他吧——了解到查尔兹爵士的心脏很衰弱,稍一惊吓就很可能致死,这些都是他从莫蒂默医生那儿了解到的。他还听说,查尔兹爵士非常迷信,而且坚信那个令人恐惧的传说,因此他那精明的头脑立刻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既可置查尔兹爵士于死地,并且又几乎没有任何追查真凶的可能。

    心中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斯特普尔顿就想尽办法使其实现。若是一个普通的阴谋筹划者,利用一个凶恶的杂种狗也就满足了,但斯特普尔顿还采用了人工的办法,让这畜生显得如魔鬼一般可怕,这就要算是他的天才手段了。杂种狗是他从伦敦伏来姆街的贩狗商罗斯与满格思手里买来的,是这两个人所有的狗当中最强壮、最凶恶的了。他乘北德纹郡铁路的车把杂种狗带回家来,为了不引起大家的注意,他牵着这狗穿过沼泽地走了很长的路程,因为他已在捕捉蝴蝶、昆虫的时候学会了如何走进格林盆大泥潭去,所以,给那只狗找到一处藏身之处,他就把狗关在那儿,等待使用的机会。

    当然,好机会不是说来就会来到的。夜晚,斯特普尔顿没法把查尔兹爵士从家中引出来,好几次,他带着那狗埋伏在庄园外边,但没有丝毫效果。就在这些没有结果的追踪当中,他与他的狗被老百姓看到了,所以,魔犬的传说又得到了新的证实。他曾期望,他的妻子或许能将查尔兹爵士引向毁灭,但在这个问题上,他的妻子居然表现出他意想不到的不合作。她坚决不肯把查尔兹爵士拉进情网,因为这样一来,就可能把他交给了她无恶不作的丈夫,斯特普尔顿恐吓她,甚至我连提都不愿提起的鞭打她,都没有动摇她不为虎作伥的决心,她一丝一毫也不愿参与这件罪恶,有一段时期,斯特普尔顿甚至是一筹莫展。

    但他在重重困难中终于逮到了一个好机会,因为查尔兹爵士与他已经建立了友情,就在帮助那可怜的女人劳拉·里昂的那件事当中,请他负责掌管那一笔慈善金,他以独身的身份出现,对里昂太太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他对她表示,若她与丈夫离婚,他就娶她。但他的计划忽然面临着一个重要情况,因为在莫蒂默医生的建议下,查尔兹爵士正准备离开庄园出门去伦敦,他也假装赞同这个建议,不过,他一定要立刻采取行动,要不然,查尔兹爵士一旦远离,他就鞭长莫及了。所以,他就欺骗里昂太太写了一封信,恳请查尔兹爵士在去伦敦之前的晚上与她见一次面。信发出后,他又用似乎很有道理的一套谎话使里昂太太未去赴约,如此一来,他就得到了一个等候很久的好机会。

    在那天黄昏时分,斯特普尔顿从库姆·特雷西乘马车回来,有充足的时间带回他的狗,在狗身上抹好夜里发光的涂料,再带着那狗到巴思柯威尔庄园栅门附近去,他清楚,他肯定能看到查尔兹爵士在那儿等着里昂太太。那狗受到了主人的指使,跃过了栅门,就向不幸的查尔兹爵士追了过去,老人被追得一边喊叫,一边顺着水松夹道飞奔。在那样阴暗的夹道里,看到那个又黑又大的嘴、眼都冒火的魔鬼一般的畜生在身后,的确是可怕无比,所以,老人就因为心脏病突发,在夹道的尽头倒地身亡了。那狗沿着多草的路边跑,而查尔兹爵士则在小径上跑,所以,除了老人的脚印以外,看不到任何其他痕迹。那狗看见老人躺下一动不动以后,很可能走近前来,嗅了一嗅,但发现老人已死去,就转头离开了,就在那时,它留下了被莫蒂默医生发现的爪印。狗被主人叫了回去,并被赶回设在格林盆大泥潭的狗窝去。这神秘的事件不仅使官方感到不知所以然,而且使老百姓大为吃惊。最后,我们就接手调查这个案件。

    有关查尔兹爵士的暴死,就说到这儿为止。你们可以看出来,这里边的手段用得狡诈无比,的确,几乎无法向真凶提出控诉。他那帮凶永远也不会泄露他的秘密,那稀奇古怪而一般人想象不到的手段,使得他的阴谋进行得这样顺利。与此案有关的两位女士,斯特普尔顿夫人和里昂太太都对斯特普尔顿有所怀疑,斯特普尔顿夫人清楚她丈夫暗算了查尔兹爵士,也清楚他有那只魔犬;里昂太太则对这两件事都不知情,但她记得查尔兹爵士暴卒的时间正是约会的时间,而这个约会只有斯特普尔顿知道,所以,她也有所怀疑。然而,她们都是在他的yín威控制之下,而他对她们无所畏惧,所有阴谋的前一半成功了,但剩下的更困难。

    或许斯特普尔顿开始并不清楚在美洲还有一个巴思柯威尔家族的继承人,但无论如何,他很快就从莫蒂默医生那儿知道了,莫蒂默医生还详细地告诉了他有关亨利爵士到来的消息。斯特普尔顿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或许根本就不用等这个来自美洲的陌生青年到德纹郡来,在伦敦就可以置他于死地。自从斯特普尔顿夫人拒绝帮他设阱陷害查尔兹爵士之后,他已不再信任她了,他甚至不敢让她长时间地离开自己,他怕这样会失去支配她的力量,正因为这样,他才带着妻子一起到伦敦来。我发现,他们夫妇曾住在柯睿文街的梅科思博柔私人旅社里,我曾派人到那旅社去侦查过。在那儿,他就把妻子关在房间里,而他则粘上假胡须,尾随着莫蒂默医生先到贝克街,然后去车站,再到过挪桑博兰旅社。他妻子对他的阴谋多少知道一些,但她对自己的丈夫恐惧得很严重——一种因为遭受过残酷的虐待而产生的恐惧心理,所以,她不敢直接写信警告亨利爵士,若这样一封信落入斯特普尔顿之手,她的性命堪忧。最后,我们都已清楚了,她采取了比较好的办法,她利用从报纸上剪下来的铅字拼凑成了那封怪信,以伪装的笔迹在信封上写下收信人的地址,那封怪信到了亨利爵士的手里,第一次对他发出了危险警告。

    对于斯特普尔顿而言,搞一件亨利爵士身上的东西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他一旦到了利用魔犬的时候,他就有驱使狗嗅味追踪的东西了,他立刻以特有的精明与大胆行动起来,可以肯定,旅社有服务员接受过他的不少贿赂,才帮助他达到这个目的。

    非常不巧,第一只搞到的皮鞋居然是新的,对他没什么任何用处,然后他就把它送还了,与此同时偷取了另一只旧皮鞋——这件事对我们最有帮助,因为这在我心里肯定了,和我们打交道的是一只真正的猎狗,没有任何其他的假设能够解释,为何急于弄到一只旧鞋,却对新鞋如此不感兴趣。愈古怪的事,就愈值得认真的加以侦查,往往看起来仿佛会使案情更复杂化的东西,若给以适度的思考,并进行科学处理,正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地方。

    后来,第二天早上,我们的两位新朋友又来拜访我们,他们一直被坐在马车里的斯特普尔顿尾随。从他对我们的住所和我的面貌知道得那样清楚,从他的一系列行为看来,我感到,斯特普尔顿的犯罪历史,决非仅限于巴思柯威尔庄园案。据说,在过去3年中,西部曾出现过四次大盗窃案,但没有一次抓到罪犯。最后一个案件,是5月间在福克斯屯场出现的。特殊之处是:一个仆人想要擒拿带面具的单身盗贼,被残酷地枪击致死。我确信,斯特普尔顿就是如此补充他那日渐减少的金钱,并且这些年来,他一直就是个极度危险的亡命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