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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过天晴,我和庄昏晓打道回府。

    一路上,我的手都没有离开过嘴……想起庄昏晓涂粉底,抹口红的样子,不死死捏住嘴绝对会大笑出声。

    回到家中,第一件事便是冲进浴室,我打开水龙头,借着哗哗的水声,蹲在地上,毫无顾忌,不计形象地大笑起来。

    不过,笑也是需要能量的,渐渐地我停了下来,摸摸肚子,正想起身,门却被打开。

    庄昏晓冷冷问道:“笑够了吗?”

    我静静地看了他三秒钟,突然“噗”的一声又笑了出来。

    不行了,现在看见他的脸就想笑。

    完了,完了,怎么得了。

    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能够捉弄庄昏晓,我怎么肯轻易罢手呢?

    而捉弄的最高境界,便是要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刻都让对方感到想杀人的无奈。

    例如,趁庄昏晓看电视时,我挨在他身边坐下,轻轻叹口气:“哎。”

    “怎么了?”他眼睛盯着电视。

    “我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选择什么?”

    “内衣啊,真不知道哪款好……对了!”我将内衣杂志摊在他面前:“你以前不是穿过吗?究竟哪款舒服,你介绍一下吧。”

    “……”

    再例如,闲地实在无聊,玩真心话大冒险时,他输了。

    我问道:“你选择帮我刷一个月的马桶,还是说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