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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男人果然是群邪恶的生物。

    包括搞同同的男人在内……那个过河拆桥的柳半夏,居然跑到服装店来,开门见山地说道:“做我女朋友吧。”

    我惊地一口气没缓过来,差点跌倒:“什么?”

    “只是一天的女友。”柳半夏解释:“家里又开始张罗相亲了,实在不想再去受刑,只有麻烦你帮我挡挡。”

    “不行不行,任务太艰巨,你还是找别人吧。”我婉拒。

    柳半夏缓缓走来,牵起我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但,你是我最欣赏的女人。”

    “承蒙厚爱啊。”我抽出手,僵硬地笑笑:“但还是请另寻他人吧。”

    柳公子一计不成生二计,他环顾下店里的衣服,缓缓说道:“这些衣服上镜应该不错,祝小姐有没有意愿成为我们杂志社的服装供应商呢?”

    银子,银子,好多的银子在眼前飞转。

    好毒的计谋。

    我吞口唾沫:“条件就是当一次你的女友?”

    “没错。”柳半夏道:“我保证,只是一顿饭,之后我就会找借口说我们已经分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千万不能和钱过不去。

    我不顾道德,操守,廉耻,爽快地点头:“好,成交!”

    择日不如撞日,估计是怕我改变主意,柳半夏决定今天便带我回家。

    我给庄昏晓发了个短信,说晚上有事,让他自己解决晚饭,怕他发牢骚,我直接关机,不再管他。

    说是吃个饭,却花了我整整一天的时间来准备。柳半夏似乎是对我的外形特别不满意,带着我去名牌服饰店试衣服,买鞋子,又去做头发,然后请化妆师化妆,直到把我弄成一个大家闺秀的模样,才满意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