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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念希无精打采地上完了课,再无精打采地一个人到食堂随便吃了点饭,正打算无精打采地回去的时候,一个电话救了她的小命。虽然,这个打电话的人她也不是很喜欢,可是相比于去对着张不凡和张不凡的豪宅,念希更加愿意听这一通电话。

    “喂,是吴念希么。”

    电话那头的是个女人,说话的语气特别的盛气凌人,在她直呼吴念希的大名的时候,念希总有一个错觉,那就是自己已经在八百年前被这个女人擅自定义成为她的仆人了。

    “是我啊”

    念希有气无力地回着,抬手就看了看表,不过才下午三四点。今天她上的是下午课,教授又赶着回自己的实验室做一个项目,于是这课程中间也没怎么休息,直接上了三小时就散了。

    “哦,你在哪儿呢。来接一下我呗。”

    “啊?”

    念希愣了一下,突然感觉有些天旋地转。

    “你不是在纽约么,我怎么去接你。”

    她不是傻,而是不想承认自己此时此刻正在和这朵奇葩在同一时区的事实。难怪最近总是倒霉事不断,肯定是因为这女人侵入地球的关系!

    “吴念希,说你蠢你还真蠢,我不在加州我不在洛杉矶我不在洛杉矶机场,我怎么会让你来接我啊?我都下飞机快半小时了,好不容易才联系到你。你那手机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打不通。”

    奇葩叽里呱啦地抱怨开来,听得念希冷汗涔涔。还好啊,还好自己今天和张不凡闹别扭了,所以设置了拒绝所有来电去躲清静。不然自己在上课的时候手机一直响,还不得被那个严肃到变态的教授直接踢出大会堂?

    “好吧好吧,我来接你。你别乱跑啊。”

    念希好心好意地叮嘱着,对方却不耐烦地把电话挂了。念希看着黑掉的手机叹了一口气,不知怎么,突然又很想回到那个宅子里头去了。

    刚才和念希通话的女人,和她的关系其实很微妙。说朋友也不算是多好的朋友,可说是陌生人也不尽然如此。这女孩叫做时珍,姓时名珍,是念希从穿开裆裤开始就认识的人,也算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朋友。两个人的交情,是从念希豪气万丈地为了和时珍玩,不惜得罪全部小班的女生开始。

    然而,时光一去不复返,美好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在念希的印象里,好像两个人最快乐的友谊时光坚持也不过三年的光景,等到念希上小学开始,她就和时珍分道扬镳了。

    时珍很要强,也很努力,可是家境却不怎么好。念希就记得在国内的时候,两个人还算联系频繁,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联系就几乎断了。后来念希来了美国读高中,除了有时珍那个天天隐身的qq号以外,她们之间可以说没有了任何其他的联系。直到某一天,那个黑色的头像突然主动来找自己,雄赳赳气昂昂地告诉她,她也来美国读书开始,她们才算又联系上。

    有时候念希想着她和时珍的这些事,就觉得自己做人其实挺失败的。青梅竹马的友谊本来就难得,却被她一不小心经营成这样。而今,她和时珍算是个什么等级的朋友,念希自己也不清楚了。她只明白一点,自己还在竭尽所能地维系这段友谊。

    车开到了洛杉矶国际机场,一下就堵在了车流之中,要靠到航站楼去接人很难。念希看着这前前后后的车水马龙一眼望不到头,只好给时珍打了电话。

    “喂,你在几号航站楼啊。这里太堵了,我很难拐进去。”

    “啊?那怎么办?”

    时珍的那个啊字拖得特别长,说得特别嗲,惊得念希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她稳了稳心神,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的声音不抖。

    “你就告诉我是几号航站楼吧,如果我拐不进去,我就去停车场停了车以后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