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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伦敦风平浪静。又是某个无聊周末的下午,我和福尔摩斯在他的小公寓闲聊。“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有点儿想念莫利亚蒂教授了。”我的朋友躺在沙发上,懒懒地说,“自从他死了以后,伦敦也变得十分乏味了。”

    “恐怕很多人都不会赞同你的观点,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市民。”

    “我知道这只是我自私的个人想法。他死了以后,整个伦敦的治安不知道好了多少,那些警察局的人也清闲了很多。对于社会来说这些都是好事情,只是我有些无所事事罢了。”福尔摩斯笑着说,“想想他还活着的时候,每天翻开报纸总能发现这样或那样的案件。你知道的,华生,只要给我一点儿蛛丝马迹,我就能循迹找到真凶。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之间都是存在联系的,关键是你能否发现这些隐藏起来的联系。哪怕有一点儿线索,那些看起来不严重的盗窃,动机不明的行凶都能串起来。欧洲还没有哪个城市像伦敦这样具备了那么多犯罪的有利条件。可惜,你看看现在的伦敦,真是平静得让人犯困啊!”

    想到当初福尔摩斯花了多大的力气抓到莫利亚蒂教授才换来伦敦的安宁,现在却抱怨这样的城市过于无聊。我耸了耸肩,回应他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是福尔摩斯回国后的几个月,期间他曾提议我们一起搬回贝克街的那个旧公寓。搬家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小插曲,搬之前我打算把自己在肯辛顿的诊所卖了,虽然出价有点儿高,有个年轻的弗纳医生却没问价格就爽快地买了下来,我还为此暗自高兴了一段时间。时隔几年以后,我无意中得知弗纳是福尔摩斯的远亲,当时买诊所的钱也是福尔摩斯出的,我才明白事情的真相,可这都是后话了。

    其实我觉得福尔摩斯有点儿过于夸张了,这几个月里我们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做。光是比较大的事件,就有前穆里罗总统文件案和荷兰轮船“弗里斯兰”号事件,在后面的事件中我们还差点儿丢了性命。只是福尔摩斯的为人处事一直都很低调,他不喜欢公开的评论和表扬。因此他严格禁止我向别人透露关于他做过的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到现在这项禁令才取消,我才有机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让大家知道。

    我们闲聊了一会后,福尔摩斯舒服地往沙发上靠了靠,悠闲地看起今天的报纸来,而我则在椅子上慢慢地品茶。老天仿佛听到了福尔摩斯的抱怨,一阵刺耳的门铃声打破了我们的宁静时光。大门“砰”地一下打开后,急促的脚步声从楼下一直来到了门口,跑上来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他脸色发白,头发凌乱,眼神中透露出慌乱与激动。可能是因为一路狂奔的缘故,他大口地喘着气而且说不出话来。我和福尔摩斯疑惑地注视着这个不速之客,终于那个年轻人平静了些,为他的突然拜访说明缘由。

    “真的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是那个倒霉的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他急促地说,“请原谅我的突然闯入,我真的快要发疯了,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你一定要帮帮我啊!”

    他的自我介绍真是够简单的,我在脑海中搜索不出任何关于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这个名字的资料,我的朋友脸上也没有任何反应,可见他对这个名字也很陌生。

    “您先抽根烟镇定一下,麦克法兰先生。”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把烟盒递给他,说:“如果还是不行,这里还有位华生医生,他还可以给你开点儿镇静剂,等你平静了再慢慢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你只告诉了我的名字,你期望我听说过关于这个名字的什么事情呢?现在我只知道你未婚,是个律师、共济会会员和哮喘病患者,这些都很显而易见,其他的恐怕需要你亲自告诉我了。”

    在和福尔摩斯相处的那么长的时间中,我已经比较熟悉他的推理方式。所以我知道我朋友说他未婚是根据他凌乱的头发和随意的穿着;说他是律师是根据他随身带着的文件;说他是共济会会员是根据表链上的护身符;而他喘气的声音暗示他患有哮喘病。这些推断虽然对我的朋友来说是小菜一碟,但足够让别人大吃一惊了。

    “您真是太厉害了,福尔摩斯先生,说得一点儿没错。但是我要补充一点,我现在还是全伦敦最倒霉最可怜的人。现在您一定要听我把事情全部讲完,恐怕马上会有人来逮捕我,请您务必帮我争取那么一点点宝贵的时间,只要您肯帮我,哪怕等会儿就要进监狱我也能安心。”

    “逮捕你?事情还真是很有意思,那是什么原因要逮捕你呢?”

    “谋杀罪。说我谋杀了诺伍德城里的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这个罪名我可担当不起啊!”

    对此,我的朋友表示了他的同情之外还透露着一丝兴奋和满意。

    “我还以为伦敦不会再有任何轰动的案子发生了呢?”

    那个可怜的年轻人用颤抖的手拿起福尔摩斯膝盖上的报纸,说道:“今天的《每日电讯报》头条就是这个消息。您要是看了报纸就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把报纸翻到第一版,只见上面的大标题写着:诺伍德城的著名建筑师神秘失踪案件——疑为谋杀纵火案的罪犯线索。“你看看上面写的嫌疑犯线索,天啊,那不就是我嘛!我肯定现在一定有很多警察正在到处找我,说不定马上就找到这里来了。如果我被抓了,我可怜的母亲肯定会伤心死的。天啊,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由于太过害怕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调,双手紧握在一起,眼睛还不时地向门外看。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自称冤枉的嫌疑犯,他大概20岁左右,脸庞年轻干净,但是透露出疲倦,淡黄色的头发衬得他的肤色更加苍白,蓝色的眼睛发出惊恐的光芒,两片薄薄的嘴唇神经质似地颤抖。如果不去计较他的突然闯入,他的言行举止方面表明自己受过良好的教育,口袋里的文件也说明了他是个有体面职业的人。

    “那我们要抓紧时间了。”福尔摩斯用手指了指年轻人手里的报纸,对我说:“华生,能麻烦你把那则新闻给我念一下吗?”

    我按照福尔摩斯的吩咐把大标题后面的内容念了出来:

    时间是昨夜凌晨左右,居住在诺伍德城的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遭遇意外事件,现在下落不明。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是当地有名的建筑师,生活富裕,现年52岁,独自一人住在锡登罕路尽头的幽谷山庄。他性格有点儿怪癖,不善与人打交道,平时深居简出也不爱说话。近几年有退休的迹象,但是房子后院仍然还保存着贮木场。昨天晚上12点左右,贮木场突然发生火灾,由于火势太过迅猛,即使消防车奋力扑救也没有什么效果,整个贮木场被烧成灰烬。事后调查火因也没有确定结论,但是在现场发现的一些痕迹显示这不是一场单纯的意外火灾。我们在整个房子没有发现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推测他已经失踪。房间卧室的床没有睡过的痕迹,保险柜的门被撬开,重要文件散落在地板上。另外还在房间内发现少量血迹和一根橡木手杖,手杖上也有血迹,这些迹象都表明昨晚在这里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打斗。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到昨夜奥德克先生在卧室接待过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这根手杖也归这位麦克法兰先生所有。麦克法兰先生是一个年轻的律师,也是位于中东区格莱沙姆大楼426号的格雷姆——麦克法兰事务所的合伙人。相信麦克法兰先生有作案动机,警方也宣称已经掌握了有力的证据,相信很快就能查出事情的真相。

    传闻今天早晨,麦克法兰先生已经被指控谋杀罪,很快就会被逮捕归案。但是随着在诺伍德调查的深入,警方又有新的发现。在房间的卧室内,除了打斗痕迹之外,还发现敞开的法国式落地窗有重物从室内拖出的痕迹。最后警方在贮木场的灰烬中找到了被烧焦的尸体,可以认定这是一宗极为凶暴的杀人案件。极有可能当晚约乔纳森·奥德克在卧室中被杀,然后凶手把尸体拖到贮木场利用火灾毁尸灭迹,最后撬开保险柜盗走文件逃跑。现在这个案件是由苏格兰场的莱斯特雷德警官负责。莱斯特雷德警官是一个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破案高手,相信此案很快就会告终。

    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听完了整则报道,他双手合十,微闭着双眼,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几个地方值得注意。”他睁开双眼看着麦克法兰先生,缓缓地说:“我想既然有那么多证据指证你,为什么你现在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我面前呢?”

    麦克法兰先生焦虑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请不要误会,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是和父母一起住在伦敦东南区的布莱克希斯多林顿公寓,但是昨晚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说有急事要找我,我才去了诺伍德城的。我现在诺伍德的一家旅馆安顿下来,再从旅馆赶去他家的。我一大早就坐着火车返回伦敦,没想到在火车上看到了这则报道。我这才知道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发生了意外,报道上写的对我又很不利,所以我就想到只有你能帮我洗脱罪名了。万幸的是,我当时要是在自己家里或者是在办公室的话,早就被警察逮捕了,也就没有机会在这里出现了。事情就是这样,而且我想我在这里也待不了多久,你听,是不是有人上来了?”

    麦克法兰先生的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门铃响,紧接着是一阵上楼的脚步声,听声音应该不止一个人。没多久,门口出现的是我们的老朋友莱斯特雷德先生,他身后还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没等我们开口,莱斯特雷德很快冲到我们可怜的委托人面前,说:“现在以谋杀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罪名逮捕你,请跟我们回警局!”

    麦克法兰先生当时就被吓得脸色苍白,站也站不住,他几乎是用绝望和哀求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说莱斯特雷德,你能不能不要那么着急。”福尔摩斯说,“这位先生正在给我们讲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你也一起来听一听吧,只要花上你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应该也不会耽误你什么事情吧!”

    “我个人认为事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莱斯特雷德面无表情地说。

    “但是我还是很有兴趣听的,而且我已经答应了麦克法兰先生,一定要听他把事情说完的。”

    “既然是你的要求我很难拒绝,就看在过去你帮过我那么多忙的份儿上,这次就破个例。从某些方面来说,我还欠你一个很大的人情。”莱斯特雷德说:“但我们必须守在这里,我还要警告麦克法兰先生,你现在所说的话未必会对你有帮助。”

    “您能给我时间真是太好了。”麦克法兰先生稍微松了一口气,但是依然还是很害怕,连说话都在颤抖。“只要你能听我讲完,你一定会明白我真的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

    莱斯特雷德不耐烦地看了一下手表,说:“我只给你半个小时,然后你就要跟我们走。”

    “真的很感激,我要事先说明一下,其实我跟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没有什么交往,只不过很多年前,我的父母认识他,但是后来他们也渐渐没有来往了。昨天下午3点钟左右,他突然来我办公室找我,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之后他拜托我做的事情就更让我觉得奇怪了。”麦克法兰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像是从某本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字。“你们看看这个,这是那天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交给我的,他交代我按照这张纸上的内容拟一份正式的遗嘱。”

    我的朋友接过那几张纸看了看,上面的大致内容是说: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除保留仅有的一些财物外,其余的全部财产都留给麦克法兰先生。

    “你无法想象我当时的吃惊,我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真是个十足的怪人,长长的白眉毛,活脱脱一个小雪貂,他看到我诧异的表情时还表现得很开心。当我问到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给我的解释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他很早就认识我的父母,也听说过我,觉得我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所以就放心把钱交给我。我还能说什么呢,就按照他的要求立了一份遗嘱,我的书记做公证人,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奥德克先生还说有些相关的字据需要我过目,比如房契、债券和抵押凭借等,这些他都放在家里,麻烦我晚上过去他家一趟。他表示只有把这些事情都办妥了才能安心,为此要我务必过去他家把剩下的事情处理清楚,我想不出什么拒绝的理由当然就答应下来。临走的时候,他还跟我说过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孩子,这件事情暂时先不要跟任何人提起,包括你的父母。等全部办完后再给他们一个惊喜不是更好吗?’虽然当时我觉得有点儿奇怪,但也没多想。”

    “事情就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对于一笔意外的财富我没有理由拒绝。我按照他的请求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跟家里也只是说公司事情很多要忙到很晚才回家。奥德克先生还邀请我9点钟一起和他吃晚饭。我到他家的时候差不多9点,他家可真是难找,路上花了不少时间。但是到他家后……”

    我的朋友想到了什么关键的东西,打断了麦克法兰的话,问道:“当时谁开的门?”

    “是一个中年妇女,可能是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管家。”

    “跟警方透露信息的恐怕也是这个人吧!”

    “应该是吧,当晚没有其他人知道我要去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家了。”

    我的朋友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然后这个女人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那里已经摆好了一些饭菜。我和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在那里吃过晚饭后就去了他的卧室,他从卧室里的保险柜中拿出很多文件让我过目。那些文件需要仔细研究,所以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大概11点到12点才全部看完。我正打算起身离去,但是他说太晚了,从正门走会打扰到管家,请求我从落地窗离开。”

    “关于那扇窗户你能多描述一下吗?”福尔摩斯向他要求道。

    “我记得那扇窗户一直都是开着的,窗帘放了一半下来。当时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为了打开窗户亲自把窗帘拉起来的。走的时候我发现手杖不见了,他说反正我们要经常见面的,他帮我把手杖收好等我下次来拿。所以我没有拿手杖就走了,当时我还注意到保险柜的门没有关,那些文件都在桌子上放着。离开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公寓,我先在附近的安纳利·阿姆斯旅馆住一晚,打算第二天一早再赶回家,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也是看报纸才知道的。”

    “我想时间差不多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就快点儿问吧!”莱斯特雷德在听我们可怜的委托人讲话的时候,看了不止一次手表了。

    “暂时没了,剩下的事情要等我去布莱克希斯才知道。”

    “是说要去诺伍德城吧!”莱斯特雷德纠正道。“哦,没错,我就是想说诺伍德城。”福尔摩斯不置可否地笑着说道。跟我们打过多次交道的莱斯特雷德看到我朋友那意味深长的笑容,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他疑惑地看着福尔摩斯,但是还是无法知道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福尔摩斯先生,等一会儿我希望和你谈论一下这个案子,而麦克法兰先生你的故事也讲完了,现在请跟这两个警察走吧,车子就停在门外,希望你配合我们。”可怜的麦克法兰先生临走前还看了我和福尔摩斯一眼,看来他把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了。

    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很有兴趣地研究那几张遗嘱的草稿。“你不觉得这份遗嘱很有意思吗,莱斯特雷德?”

    莱斯特雷德拿过那几张纸翻了几下,说:“这字迹还真是潦草。我只看得清楚开始几行和最后几行,还有第二张的中间几行。至于其他的字迹,写得很不清楚,甚至有3个地方根本无法辨认。”

    “关于这份特别的遗嘱你有什么想法吗?”

    莱斯特雷德耸耸肩,摇头表示他不知道。

    福尔摩斯说:“我认为这份遗嘱是在火车上写的。当火车停靠站台的时候当然写得最清楚,当火车在行驶的时候就写得没那么清楚了,至于那些最潦草的部分应该是火车经过岔道的时候写下的。我还可以肯定这是在大城市附近的铁路线上写的,只有城市郊区才会有那么多的岔道。如果他把从诺伍德城和伦敦桥火车上的时间全部用来写遗嘱,那这肯定是趟快车,而且中途只停一次。”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但这些跟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

    “这说明这份遗嘱是约乔纳森·奥德克昨天在火车上才写好的,也就是说是在去立遗嘱的路上才把遗嘱写好,谁会这么轻率地对待这么重要的事情,这还不够奇怪吗?那只能说明他根本就没想过让这份遗嘱生效,所以才会这么不重视。”

    “但是立这样的遗嘱就等于送自己去死。”莱斯特雷德说。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

    “当然,难道你还有其他的想法?”

    “我现在还不能下任何结论,因为这件案子我还不是很了解。”

    “还要怎么才算了解?现在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一个年轻人突然得知一份和自己有关的遗嘱,为了尽早得到那笔大额遗产他动了杀机。他不告诉任何人,找个借口去拜访他的委托人,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杀害了对方。之后把尸体拖到贮木场烧毁,以为这样毁尸灭迹就不会留下证据,所以安心的在附近的旅馆待一晚上再回家。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卧室和他手杖上的那一点点血迹还是暴露出他就是杀人凶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呢?”

    福尔摩斯听得直摇头,说:“哦,莱斯特雷德,你说的那些都是表面现象,稍微用脑子想想,如果你是麦克法兰,你会不会上午得知遗嘱的事情,晚上就去杀害自己的委托人?我想这样做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大家很容易想到谁跟这个案子有嫌疑。再说了,那天晚上管家知道麦克法兰来过,要杀人也要找个没人知道的时机吧!最后一点,那么费力地把尸体焚烧,却留下手杖这么明显的证据,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笨的凶手吗?”

    “何必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呢?我们都知道,罪犯在那个时刻总是很紧张慌乱的,难免会犯一些平常很容易避免的错误啊,比如说丢下手杖就走了,事后又因为害怕不敢再回去拿,这样也解释得通啊,难道你还能有其他的解释吗?”

    “我随便都能举出好几个。”福尔摩斯说,“比如说,当他们在看那些单据的时候,正好有个流浪汉路过。由于窗帘只拉了一半,从屋子外面很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情况。那个流浪汉等我们可怜的年轻人走后进到屋子里,随手拿起手杖把奥德克打死了,接着烧毁尸体离开。你不觉得这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吗?”

    “那他烧掉尸体的原因是什么?”

    “那麦克法兰烧掉尸体的原因又是什么?”福尔摩斯反问。

    “当然是掩盖证据。”

    “那流浪汉也可以是同样的原因。”

    “卧室里的东西没有丢失,这怎么解释?”

    “那些字据又不能转让,拿了也没有用啊!”我的朋友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莱斯特雷德大概觉得这样争论下去永无休止,就说:“我们在这里说那么多也没有用,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是对的,也许不是。但是在没有找到其他嫌疑人之前,麦克法兰都要待在警察局。另外,我还要提醒你一句,现场的单据全部完好无损,我想那个人之所以没有拿走单据,是因为他不用拿走也能得到,而麦克法兰先生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只有他有理由这么做。”

    这句话好像提醒了福尔摩斯什么,他叹了口气说:“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证据对麦克法兰很不利,但是不代表没有其他的可能。我相信将来会证明谁对谁错的。现在我们各自按照各自的想法去解决这个案子吧,我要去趟诺伍德城,你也请便吧!”

    莱斯特雷德起身离开后,福尔摩斯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又露出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表情,每当遇到感兴趣的案子时就表现出那样的神情。

    “华生,我要出发了,正如我刚才说的要先去布莱克希斯。”福尔摩斯匆忙地把外套穿上准备出门。

    “为什么不是先去诺伍德?”

    “这个案子中有两个很奇怪的地方,而警察局的那些家伙只把注意力放在第二点上,这是个很严重的错误。我觉得想要解决这个案子的谜团,先要从第一点下手。奥德克为什么那么草率地立下那张遗嘱,又找了一个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作为继承人,弄清楚这些,事情就会变得明朗了。”

    当我表示要与他一同前往时,福尔摩斯拒绝了。“华生,我亲爱的朋友,这次我一个人去就足够了。一来路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二来你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晚上我们在这里见面时,我再告诉你我的收获。”

    我在公寓里等到很晚福尔摩斯才回来。他回来时一脸的疲惫和憔悴,我就知道这次出门遇到了很大的挫折。他一言不发地拿起小提琴,一拉就是一个小时,琴声缓慢而低沉,我知道他正试图抚平自己焦躁的情绪。终于,他放下琴,开始告诉我今天失败的经历。

    “华生,恐怕这次我真的想错了,而且错得彻底。虽然在莱斯特雷德面前说得那么轻松,但内心还是觉得这次也许他才是对的。直觉告诉我的方向,却与事实指明的方向不一致。在我的假设和莱斯特雷德的证据面前,英国陪审团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是你去过布莱克希斯后的结论?”

    “到了布莱克希斯后,你猜我发现了什么,华生。那个奥德克是个十足的恶棍,简直就是死有余辜。我去了麦克法兰家,他父亲已经出门去找他了,家里只有他母亲。那是个有着蓝色眼睛的小个子女人,因为害怕和愤怒跟我说话的时候都不停地颤抖着。她反复表示自己的儿子不可能是杀人凶手,另外一方面对于奥德克的遭遇也没有表示出同情和遗憾。她对奥德克可以说是憎恶到极点,这更给了警方指证麦克法兰的有利证据。警方有理由推测,麦克法兰听到自己母亲对奥德克的评价产生了憎恶,最终导致他做出了那些行为。你知道他母亲是怎么评价奥德克的吗?她说奥德克就不是个人,是一个狠毒阴险的怪物,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是这么一个怪物了。”

    福尔摩斯谈到奥德克的时候厌恶地皱了几下眉头,他继续说:“我很好奇他们那么早就认识对方,他母亲是这么跟我解释的。她说奥德克曾经是她的追求者之一,只是当时她选择了另外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没有奥德克有钱,但人品绝对要好,也就是现在麦克法兰的父亲。她表示当时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因为在她和别人订婚不久以后,就听说了关于奥德克的一些很不好的事情,像是把猫放进鸟笼之类的,这么残忍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他简直就不能说是一个正常人,从那以后,他母亲就下决心断了和奥德克最后的联系。她还给我看了一张自己的照片,上面被刀划得面目全非。她说那是在结婚那天,奥德克送过来的诅咒礼物。听他母亲这么说,我还以为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他们的关系有所改善,因为奥德克把麦克法兰作为自己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不过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提到遗嘱时她更激动了,她大声地嚷嚷说,自己不稀罕奥德克的任何东西,即使他死了也不会要他一分钱。她最后还说奥德克的死是老天有眼,老天要惩罚这个怪物,老天也一定会还自己儿子一个清白的。我和他母亲就聊了这么多。之后,我还试图寻找一些线索,但是没有什么进展,得到的事实与我的假设恰恰相反,我想,若继续待在布莱克希斯不会有什么帮助了,就去了诺伍德城一趟。”

    我的朋友停顿了一下,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继续说:“幽谷山庄是个用烧砖盖成的大别墅,现代气息很强。你可以看一下我画的地形简图,别墅前面的庭院草坪上种满了许多月桂树,右边是失火的贮木场,从贮木场到大路还有一段距离。奥德克的房间就是别墅左边窗户这间,我可以站在外面的大路上看到屋里的情况。”

    我接过福尔摩斯递给我的地形图研究起来。

    唯一庆幸的是在幽谷山庄没有遇到莱斯特雷德,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那里的警长告诉我,他们刚有一些重大发现,他们仔细检查过贮木场的灰烬后,除了那具烧焦的尸体外,还找到几个已经烧得变了色的金属小圆片。那些金属圆片应该是裤子上的纽扣,我仔细研究一下还发现上面写着‘海安姆’几个字,据我所知这是奥德克裁缝的姓。之后,我在草坪附近想找出一些线索和痕迹,但是一无所获。这干旱的天气让地板变得硬邦邦的,没有留下脚印等其他什么的痕迹,除了一道重物拖过的痕迹比较明显,那应该是尸体或什么东西,从一片水腊树的矮篱笆拖往木料堆时留下的,这些都与官方的那些猜测吻合。我不甘心地在草坪那里继续搜寻,除了晒了一个小时太阳外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东西。

    无奈之下,我决定去屋子里的卧室看看,因为房间的血迹还很新鲜,但数量不多,只能说是沾上了少许,手杖上面的血迹也很少。在我到那里的时候,手杖已经被人移动过了,我检查过,那的确是麦克法兰的手杖。地毯上只有麦克法兰和奥德克的脚印,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发现。到目前为止,我们得到的所有线索都对麦克法兰很不利,莱斯特雷德恐怕已经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了,可我曾经抱有的一点儿小希望最后也破灭了。保险柜里的文件大部分都取出来放在桌子上,那些单据本来就是装在封套里的,但警方拆开了几件,我检查过,这些单据,都没有太多价值。直觉告诉我这里没有全部的单据,有些可能更值钱的东西不在这里,只是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存折上的金额也不是很多,这跟他是个富裕的人有些不符。现在我想如果能证明有些重要的单据丢失了的话,还能为麦克法兰辩护几句,毕竟他不需要偷走早晚会属于他的东西。

    最后对于整个屋子我都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发现,我决定找当晚唯一的第三者——那个女管家,也就是勒克辛顿太太聊聊看。她是个皮肤黝黑个子矮小的女人,看人的时候总是斜着眼睛,一副对谁都不相信的神情。她的话很少,想要撬开她的嘴巴也是件费力的事情,但我相信她肯定知道很多事情。她说当晚9点30左右麦克法兰先生到来,然后和她的主人一起吃晚饭,她自己10点30左右就去睡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她一概不知。等到凌晨火警响起,自己才被惊醒。当时麦克法兰先生把他的帽子和手杖都放在门厅,她还表示自己很后悔让麦克法兰进屋来,才导致自己的主人惨遭不幸。当我问她奥德克先生是否有什么仇人时,她给我的回答是,无论是谁都有那么一两个仇人的,但是奥德克先生平时不喜欢和人打交道,除非公事才接见别人。我给她看了火场发现的纽扣,她断定是奥德克先生那天晚上所穿衣服上的扣子。由于最近气候干燥,那天晚上等她起来,已经是火光一片了,她还闻到了肉烧焦的气味,至于其他的事情她什么都不知道,遗嘱什么的也没有听奥德克先生提起过。

    哦,华生,这就是我所有的发现。今天真是失败的一天,但是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直觉告诉我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但是现在还找不出来。我还可以肯定那个女管家知道所有的事情,但就是不肯说出来。她说话时眼神闪烁,她一定在撒谎或者隐瞒着什么。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好运气找上我们,如果我们的破案记录中没有这件诺伍德的失踪案,伦敦的市民也应该可以原谅吧!福尔摩斯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沮丧又愤怒,他不认输地挥了挥拳头。

    “或许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以他憨厚老实的外表可以感动陪审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