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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现萧襄的伙食其实不错的,并不像之前他想的那样吃不饱,但也有可能是拍戏所得的酬劳,让这个年轻男孩儿的生活渐渐的宽裕起来,虽然这样,程谍还是会定期买一些食材送给萧襄当做是时而蹭饭的谢礼。

    有时候萧襄去公司点卯不在, 程谍就会把茄子土豆什么的堆在他家的门口,让回来的萧襄有些哭笑不得,怎么看都像是靴靴有时候放在他家门口的小鱼干, 还真是有其仆必有其主。

    “程哥, 我看你送我的蔬菜, 袋子都是生鲜店的啊?”有一次遛狗(猫)途中萧襄问到。

    “嗯, 你还在长身体, 吃点儿好的。”程谍说。

    萧襄的感觉有些微妙, 但是因为今年确实又往上蹿了一厘米,竟然无法反驳对方的“倚老卖老”。

    “程哥总是在生鲜店买东西吗?”萧襄问。

    “嗯,可以送货,挺方便的。”程谍的回答极具肥宅风格。

    “其实生鲜店或者市的东西未必比菜市场的新鲜,尤其是早市, 买得到近郊的农民自家种的蔬菜。”萧襄说。

    “这附近,有早市吗?”作为一只常住人口, 程谍问出来暴露自己宅属性本质的问题。

    他的生活跟其他肥宅的区别只有一条, 那就是并不肥, 而且拾掇拾掇还能看,非常能看。

    “有啊,我早起带着一桶散步的时候就遇到过,东西挺便宜的,一般家常的蔬菜都是几块钱一斤,金贵一点的时令菜稍微贵一些,还有河鲜和海鲜。”萧襄介绍到,顶着一张美少年的脸,操着邻居大爷的心。

    “程哥想去的话,我明天早晨带你去看看?”

    “嗯,好啊。”程谍点头答应了。

    结果答应的当天晚上就来了个活儿,是熟人加单的,因为是长期合作的关系户不好推辞,程谍只好又熬了个通宵,到了第二天凌晨差不多四五点的样子才堪堪的忙完了。

    程谍想了想,简单冲了个凉,用皮筋把刘海绑成了一束呆毛就直接出门了,结果在门口遇到了人模狗样的萧襄和一桶。

    人是什么样的人,衣冠楚楚的人,狗是什么样的狗,风华绝代的狗。

    天气有点儿凉了,又是凌晨和早晨的转捩点,萧襄穿了件飞行员夹克,内搭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底下搭配牛仔裤和工装靴,显得很有元气。

    程谍是学设计的,虽然自己是肥宅不肥的属性,但鉴赏能力毕竟摆在那里,可以看得出萧襄的衣品很好,而且是经过自己做了功课搭配出来的。

    再看一桶的操作比他的家主更加骚气,显然是刚刚洗过澡做过造型的样子,一如既往,高贵冷艳。

    相比之下,程谍的螺纹背心大裤衩,花臂呆毛黑眼圈就显得不是那么正式。

    “你等我一下好吗,我换一件衣服。”程谍想了想说,并且在萧襄阻止他之前闪身进屋。

    萧襄紧走了一步想要跟进,结果被扑出来的靴靴抱了个满怀,使劲儿在他的裤管上扒住不动了,并且招来了狗子蹲在门口吸猫。

    这样一来就进不去了,萧襄想到,不过很快,程谍就换了一套行头走了出来。

    是他所渐渐熟悉的白骨精套装。

    认识以来,萧襄逐渐现,程谍似乎只有并不肥的肥宅和白领骨干精英两套1ook来回换着穿,一套是在家或者实地工作时的装束,另一套则是跟人谈事儿等正式场合才会一键换上的橙装,可能是血厚攻击力强。

    现在程谍去逛菜市场却换上了橙装,那就表示他对于萧襄的重视,反正肯定不是为了表示对狗的重视就对了,萧襄看了眼在那里吸猫现场的二狗,颇有自信地想到。

    “程哥,这身儿行头逛早市是不是有点儿……”虽然被重视的感觉不错,萧襄还是处于善意提醒了一句。

    “没事,走吧。”霸道总裁程谍摇了摇头并且干净利落地按下电梯下行键,用自己果敢的行动淡化了只有两种衣服的尴尬处境。

    萧襄只好看紧了狗跟紧了他,并且想象着自己是浮华都市大街上跟随在花花公子身后的遛狗小弟。

    虽然还不到早晨六点,早市已经相当繁华,五行八作做买做卖应有尽有,一派忙碌奔波熙熙攘攘的烟火气。

    来赶早市的大部分都是已经退休的大爷大妈,间或几个漂亮的主妇或是自由职业的年轻人夹杂其间,脸上多多少少都带着一点儿不耐烦的神色。

    可是萧襄却觉得这烟火气很舒服,让他有种踏实的感觉,这样的拥挤与喧嚣似乎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虽不至于捂暖了他,至少能够平添一丝活气。